律师:
您好,公司有两年没和我们续签劳动合同了,但是公司继续给我们上保险,请问我能以两年没续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延续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且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