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10年11月4日购买了浩地集团开发的宁河县芦台朝阳花园的商品房,94.04平米,已付房款586810.元,买房时定的交房时间是2012年6月底。到现在我们已经找了很多次,连合同都没定,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找一次售楼处就说没有领导,他们不知道。每次都是拖,我家急需用房。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解决。谢谢!
庞桂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