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津南区的企业辞职,半年后进入西青区公司,新公司人事发现原企业未进行退工手续办理,和原公司人事联系后说,退工手续需要在离职后30天内办理,我现在超过时间了,办理不了。这种情况 会影响 我和现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 就业登记么, 我的就失业证上面只有原单位的就业信息,就业时间还不是对的,没有终止就业时间。这种情况 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退工退档手续,劳动者被新的用人单位招用后,到所属区县人力社保局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就业登记即可。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