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张庄乡北双庙村刘宝孚1990年与妻子结婚,他妻子是二婚还有5个子女当时有三个孩子尚未成年是刘宝孚婚后和妻子共同把这三个孩子抚养成人。可是前两年刘宝孚与妻子假离婚办理个离婚证(现在刘宝孚在村委会看大门每天照常回家吃饭)就这样入了五保。请问刘宝孚结婚时他妻子那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现在对刘宝孚有没有赡养的责任?他应不应该入伍包?
小万同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于地址不详,电话不对,无法调查。
天津市民政局
2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