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在09年12月份买的鑫嘉园的房子,当时还叫盛世鑫城二期,首付交了2成,公积金贷款,可是现在都不给我们办网签贷款。开发商让我们补交一成首付,当时开发商没有五证就卖房,咱现在就不追究了,现在天津公积金贷款不是2成首付吗,我们是首套房,开发商还要我们多交一成首付,而且开发商拖延好几年理赔也不合理,合同上说是按房屋全款赔偿,可是开发商坚持按首付款赔,都好几年了这个事情一直拖着,这个事情涉及到很多人,望领导帮我们这些老百姓想想办法,谢谢!
尊敬的王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庆坨镇党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王庆坨镇党委回复如下:
经王庆坨镇党委与盛世鑫嘉园沟通,鑫嘉园给出下列答复:
由于当时签订的是天津市金威创展园公司出的预签合同,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表示是按首付赔付还是全款赔付,但是我公司天津盛世联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手以来已经咨询过相关律师,按已付款进行赔付。由于政府出台政策公积金首付三成,这是我公司无法左右的事情也跟其他业主进行沟通,其他业主也均表示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