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居住在滨海新区塘沽贻正嘉合小区。一些住户为了蝇头小利把地下室、车库出租用于住人,严重影响了小区和谐与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对此也不予管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要找哪个部门进行解决(派出所、法院都不管)?如何解决?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4-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拨打您留下的电话,想和您了解核实情况,但机主表示未反映过问题。建议您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或直接向塘沽房管局进行反映。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