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蓟县非农业户口,大学本科,在市内国企工作,在津南买房了,买了之后才知道不能落户口。户籍迁移制度把远郊的两区三县和外省市同等看待,这公平么,我们不是天津人么?这让身为远郊区县的我们有一种被歧视的感觉!和外省市落户一样,必须走人才引进,我在国企上班,现在国企用人大部分都是劳务派遣,结果公安局回复劳务派遣一律不予落户,既然这样当初为什么要提倡劳务派遣解决再就业啊,还说派遣职工和正式职工的待遇要一样,这不自相矛盾么?唉,一个天津人用了家里一辈子的积蓄买了房子,却落不了户扣,孩子上学都是问题,这是什么事啊!悲哀啊!望领导为远郊区县的老百姓解决困难啊!拜托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您所提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