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老公是研究生学历,现在一外资企业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集体户口。我是外地户口,大专学历。我们去年结婚并且在西青买房,房产属于两人共同所有。现在老公准备从集体户口迁出落到我们自己房子所在地,同时准备将我的户口从老家迁过来。了解到天津市人才引进及其配偶落户政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与本市注册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有自己名下住房,本人可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申报人才引进在津落户,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请问上述情况我是否可以将户口迁过来,谢谢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