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及民政部门领导:
我是天津市蓟县花窝村村民,家中有两个孩子,丈夫和我都是农民,没有固定工作,我于2011年诊断患有乳腺癌三期,花费十二万元进行手术和化疗,花费了家中的所有积蓄,又欠了不少外债;不幸的是于2013年3月份又检查出肝转移,又要进行化疗,咨询大夫后,需要四万多元,家中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初中。现在真的是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办理低保和大病救助,请领导们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我们全家人感激不尽!
焦亚利同志: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有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4-22
【民生词典】特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