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辰公寓养狗养鸽很多,不知是否有合法手续,眼下H7N9肆虐,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出手处理。
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羊、兔、驴、马、牛、骡、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与城区接壤地区的农业户饲养禽畜的,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圈养。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
7#楼3门1楼养鸽养狗、4#门1楼也有养狗。
请及时处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北仓镇已责成有关科室和居委会与养鸡户进行了沟通,要求其自清,近期将组织派出所、执法队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4-19
【民生词典】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