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振艳”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新安镇李家庄村存在低保办理不公平”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田振艳"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新安镇李家庄村存在低保办理不公平现象"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民政局结合新安镇政府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据调查,田振艳,女,54岁,新安镇李家庄村人,未婚,患有冠心病、心肌缺血等疾病。家中兄弟姐妹7人,4男3女,除去田振艳本人以外,其他兄弟姐妹均已结婚。田振艳本人有耕地2亩归弟弟种 ,其本人一年大多数时间不在李家庄村居住,给城里的姐妹和兄弟们看孩子,收入低。
一、关于村中低保户享有低保标准不统一问题。2013年3月根据本人申请,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其反映的其他低保户享有低保金额比她高是因为给村书记送礼所得,情况不实。村中申报低保手续齐全,不存在此种情况。目前本村共有低保户3户,其他两户低保吴雅清和邢桂秋也是1口人,情况与其相似,救助标准相同,均为每月75元的低保待遇。
二、关于反映其低保金每月75元较少问题。审批低保补助标准是根据家庭收入确定的,镇政府在审核时入户调查收入,民政局按程序进行审批。从5月份开始,镇里将重新核定收入,提高救助标准。
三、关于无房问题。是由于其一直未婚,寄居在城里的兄弟或姐妹家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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