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感谢在繁忙中阅读我的来信!
去年年底听说就出台了政策,外地人可以在工作地办理一孩准生证。我和老公都是外地人,我是山东的,老公是深圳户口,我们都在天津工作。回当地办理准生证不方便,出台这个政策时我们很高兴。现在已经是2013年4月,但是现在我怀孕了,老公咨询居委会和街道,被告知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暂时还不能在天津办理准生证,这是为什么呢?我听说很多地方已经落实这个政策了,怎么天津还没有落实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如您还有需要,请拨打12356咨询市人口计生委或所在区县人口计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