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查阅本留言!
本人是外地集体户口,结婚前本人在外地按揭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于2年前售出;本人配偶为天津市户口,婚前在本市南开区按揭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现居住中(即本人家庭在中国境内仅拥有1套住房);
请问:
1 以现有政策,本人家庭现在的状况将认定为几套房?
2 本人家庭如欲在本市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限购?可否使用按揭或公积金贷款?如无法贷款,可否以全款方式购买?
谢谢
张晓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