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
我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和我老公都是天津集体户口,在天津没有任何住房,也没有租房子,现在我们都在工地上,一直没有买房子,。我的工作单位是中国水电十三局,我是在四分局上班,在德州,德州也没有住房,请问我这样要是办理准生证能在德州办吗。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另外,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文件精神您们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具体如何办理请您咨询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咨询电话为当地区号+12356。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人口计生委
20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