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离婚已两年,孩子归我抚养。我没有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我前夫也不给。我每隔两个月还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娘俩生话陷入困境,我想申请低保,可是当初因为孩子上学无人照看,便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母亲那里。我的户口和我前夫在-起。我想把孩子的户口和我迁到—起,派所说必须得我前夫同意。可是我和他闹得特僵,他不同意。我很着急,难道就没有別的办法了吗?特殊情况是不是可以照顾-—下呢?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希望您能帮帮。真的万分感谢!!!
尊敬的杨玉珠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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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政府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