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河北省,邯郸市人,妻子天津市,北辰区人。双方都有生育险,在天津工作,已购置房屋。
问题1,在河北省邯郸市办理的准生证,可以在天津使用吗?孩子准备在天津生育,生育险可以直接报销吗?
问题2,孩子的户口打算上天津市北辰区,和母亲一个户口本可以吗?需要什么证明之类的,和准生证办理地方有关系吗?或应提前准备什么?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在外地办理的生育服务证,可以在天津使用;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可作为办理生育保险使用。上户口和生育服务证办理地点没有关系,具体上户口的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