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的养老保险从辽宁转到天津手续办理完结已有一年,可养老保险金至今未到天津这里的养老保险帐户里,这个工作应由谁来督办或办理。请社保局给予答复,谢谢!
这是你们回答的。请您到现参保分中心查询转移情况。
这个回答不能解决我目前的困惑。因为我的转移是由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天津社保的,钱没有转到是不是应由天津社保方来督办?就是我们查到没转到也不知应怎么办理才能转到帐户。望请社保进一步解答,帮助解决养老保险转移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为: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具体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否已办结,请到现参保分中心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