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和父亲已共有的方式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再买一套商品房,采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
请问,购买的这套商品房是算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若算作二套房,我是否只能以买卖的方式将经济适用房部分产权转让给我父亲,才能把商品房变更为第一套房。除了买卖方式外,还有没有别的方式,费用如何?
另外,如果方便,能否将答复以文字形式发送到邮箱里,谢谢领导。
金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金先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