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津东丽区军粮城镇的户口,我老公是石家庄户口,而且我俩都居住在唐山。现在初婚初孕,我已经怀孕一个多月,想问问如何办理准生证。医院开的妊娠证明有何要求,必须在指定的天津的医院开吗?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为了方便百姓,现在可以在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您现居地街道计生部门。当然您也可以回天津您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