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还是有关公产房的问题!我们是一楼,之前的老房本上写的面积是72平米(包括了小院面积,小院并非我们私搭乱盖的,是统一都配的小院),可后来给我们换的新房本,也就是现在我手里的房本计租面积是55.02平米(未含小院面积)!现在我们就面临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要卖我们这套房子,以哪个面积去卖呢?昨天接到相关部门给我的电话,说可以自己加上小院面积,但是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我们原本就是72平米的房子,为何变成了新房本上的55.02平米了,为何去除了我小院面积呢?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您咨询的公产房租赁合同面积的问题,公产房租赁合同上标注的面积为计租面积(不含小院面积),私产房产权证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两种产权显示的面积计算方法不同。上述情况已与您进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