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我家住在河东区万新村20区倚虹中里板楼,自从停暖气之后屋里平均温度只有13度,前几天下雪屋里只有10度。周围很多邻居都在议论家里冷的还不如外面暖和了。在家里都要穿着棉衣棉裤。冻的实在受不了了。希望领导能重视此事,是否从明年起将供热延后半个月停暖气。谢谢您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对于您提出的把供暖时间延长的建议,在近几年的政府关怀下已经有了体现,我们也将适时地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做到让百姓温暖过冬,人人满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