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以个人的名义筹建公益爱心组织,以我们微博的力量服务社会。在两会后听说成立此类公益慈善组织只要向民政机关备案登记就可以了并且很简单。我们的愿望是否能实现,在此咨询请告知。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叶中伏同志:
您好。我局相关单位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有关政策。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