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相关部门你好:
我是华侨城27-3-201业主,我房屋的建筑面积165.19平米,其中公摊面积7.79平米。顶层送的阁楼是尖顶且没有安装采暖设施。但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按233.62平米收取的采暖费,我希望贵部门能调查一下。
由于华侨城在采暖期前更换采暖管道,不但市里要求的11月10日逐步升温没有做到,11月15日也没有按时供热,不知拖延供热怎么解决?
谢谢有关部门!
华侨城沁水苑27-3-201
金焕 任德琪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3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相关负责人已与您取得联系。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