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区沙市道四达里住户(企业产),隶属新兴房管站管辖,我们小区部分住户已领取了公产房使用证,但我们至今仍未领取,请问为什么到现在仍不发我们房屋使用权证??不希望收到“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请与房屋所属产权单位直接联系,以了解具体办理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