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购买了塘沽美晨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兴海园小区住房一套,2005年8月份交房时让我们每户都交了1500多元的供热计量表钱,说是以后要按计量收费,可现在已经到了2013年也没有安装,而且也不退钱,我曾经问过供热公司,说是开发商收的,不归他们管。现在已过去了快8年,这笔钱到底应如何解决?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塘沽分局与相关供热单位核实,此处已安装供热计量表,但由于建筑节能改造未达到三步节能标准,尚不具备条件,部分热表临时拆除保管。该分局相关科室已就此问题与您进行沟通,解释了天津市供热热计量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