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港区兴德里的业主,兴德里的物业是兴港物业,我家是东山墙,2009年11月搬进来的,从2010年雨季发现因外墙漏水开始就到物业报备,物业只说上报,然后我家自己重新装修,结果,2011年和2012年依然渗水,墙面已经剥皮严重了,可物业来看的工人说登记一下,还说我家的不严重就走了,今天我去问物业,物业说需要整栋楼60%的业主都同意才可以修,我不明白这事什么道理。另外楼道里满满的小广告,打扫楼道卫生的也很久才打扫一次,我家从来不欠物业费,如果物业这么不作为,那凭什么收物业费,物业究竟起到什么作用了。望领导们多多费心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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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兴港物业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将漏雨房屋统计完毕,现正在与居委会配合找相关业主签字,申请使用公共部位维修资金。房管局物业办会督促此事进展情况。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