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南开区复康里12号楼居民,我的车停在家楼下,在2013年3月8日下午1点左右,同是复康里11号楼楼顶掉下来的油毡和砖头掉下来砸到我的车顶上,致使车的天窗破碎以及车身等其他部位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复康里11号楼隶属李七庄房管站,经联系有关部门,在2013年3月10日上午,李七庄房管站相关领导到复康里小区解决此事,经协商,先去东风雪铁龙4s店定损,经4s店专业人员定损之后,价格约人民币12000元,李七庄房管站相关人员说先上报领导,待领导审批之后再做答复。在2013年3月15日上午,李七庄房管站领导答复是给担负一半的费用。
请问各位领导这合理吗?该如何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3月23日
您好!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