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领导好,
我想咨询一下,汉沽民政局低保户住院后,是否有二次救助报销,如有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办理!请回复!
汉沽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09〕114号文件规定,城乡低保救助对象住院(含门特)发生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的同时,由社保部门按照自负费用额度给予救助,救助方法是和医保报销一并划卡结算。个人只需交付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其它应缴费用。
【民生词典】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