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河东区卫国道卫国道彩丽园小区 号楼1楼,对面4楼安装了摄像头直视我家卧室和客厅。听邻居说已有一段时间。我是摄像头在移动摄像时发现个绿点才知道的。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严重侵占他人公权力,他人知情权,扰乱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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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政府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