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姐姐的孩子马上就要办理小学报名手续了,但到现在也不知道孩子属于那个学区片的小学,她的户籍在河西区太湖路20号(前天津市机电技校)集体户口。
姐姐已经离婚,孩子判给了她抚养,她名下没有房产,她和孩子在河西住单位宿舍,不能提供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
姐姐为她单位的集体户口,和孩子户口不在一起。
请问:
上面的情况,孩子上学的手续怎么办理?能去那个小学报名?还能有学上么?
5月分就要报名了,请领导帮忙,谢谢了。
尊敬的“薛晨”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教育局进行核查。经查证,集体户口没有学区划分,您可以咨询附近学校入学事宜。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