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父亲为静海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职工,已退休,生前在静海缴纳养老保险等,老人因病2013年2月去世。我户口不在静海,现在家里只剩母亲一人,且无任何收入来源。
现在我想咨询,根据我市的相关规定,我父亲后事的丧葬费、丧葬补助费、救济费等相关费用的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向什么部门申请领取,是否按照《关于下发《丧葬费、丧葬补助费、救济费支付业务经办审核规范》的通知》(津社保养〔2009〕10号)执行,请给与明示,谢谢。
尊敬的“张先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
尊敬的“张先生”网友: 您好!具体问题可咨询县民政局,联系电话:2894281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