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属于人才引进的方式准备迁入天津,但是外地户口迁入天津的迁移证丢了,还有公安局开具的符合落户条件的通知也丢了。请问需要如何继续办理户口迁入程序,需要去什么部门开具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怎么样?符合落户条件的通知还要补办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