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部门:
本人于2012年4月7日,购买蓝庭国际二期(蓝庭轩)项目3-615室.2012年6月22日全款交齐,但是支付完,开发商未提交合同,只给了收据。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当场出合同,可现在过去8个多月了还没有等到合同,开发商也没通知我去签订合同,多次沟通无用。
现在申请政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1周内和我签订合同,同时配合我在东丽房管局办理正式手续。
谢谢!
邢立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