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如下:
2008年4月-9月已在天津上社保(五险),08年10月后本人到北京工作直至2013年1月,4年时间天津保险中断,在北京的公司为本人新起的账户并一直上保险(五险一金)直到离职,2013年2月至今,北京保险中断,现本人欲将北京的社保关系转移回天津,并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现有已下问题:
1.应该先和天津哪个部门联系,本人户口在河东,能否告知联系电话?
2.北京的社保是否全部都可以转回天津,如: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
3.转回后是否可以和先前天津已有的保险账户对接上?
4.对于2013年2月至今,未缴纳的社保可否后补,如果不能,是否会对未来智取造成影响。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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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
【民生词典】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