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亮”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尊敬的“王亮”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南泰楼屋顶瓷瓦脱落问题,县房管局已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勘,情况基本属实。经了解,南泰楼原为合作建房,已于1995年10月按合作建房政策全部出售给个人,产权人现为个人。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 “使用房屋应当遵循合法使用、定期检修、及时修缮、确保安全的原则”,以及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规定,为保证住用安全,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第94号),外檐和屋顶部位为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做为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全体业主,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以免屋顶瓷瓦部位脱落出现险情。如果需要维修,应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出资维修。如有其它问题可直接咨询县房管局,联系电话:28941284。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