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在贵网看到有网友咨询相同的问题,得到如下答复:
金色雅筑小区等新建小区,按照新建小区配套的相关要求,应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学校,迄今为止开发商未曾配套相关设施,属违规操作,造成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园、入学困难,应由开发商负责协调解决。
现在我碰到这样的问题:我单独出面找开发商协调建设幼儿园和学校,开发商根本不搭理我。。
请问:开发商未曾配套相关设施,属违规操作,这个问题是由哪个部门监管? 请告知,方便我们找到监管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3月1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金色雅筑地块属于天津市滨海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整理范围。按照土地合同,滨海公司负责地块内学校、幼儿园等非经营性公建的建设。该地块的配套设施缺失已造成居民生活的不便。我们拟将此问题向土地整理单位滨海公司反映,督促其按照土地合同履行建设职责。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