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新城镇政府了解, 您反映的得大病的没有低保问题是指荆莉的问题。荆莉患尿毒症,目前在家养病。荆莉于2005年7月起享受低保,每月780元,其丈夫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员工,在2012年国家低保审计中查出公积金存缴基数为11193元,月缴存额为2686元,单位/个人级存比例为12%,帐户余额为69575.34元,按照国家低保政策,其家庭收入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于2012年7月对该户低保予以注销。
经与您联系,您未能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名举报及提供确凿证据。在实际工作中,该镇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办理“低保”手续。办理“低保”须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镇民政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塘沽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对享受“低保”的进行公布。所有环节均严格把关,按照“低保”政策进行,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坚决不予申报,对于有隐瞒家庭收入骗取“低保”的情况,欢迎其实名举报,情况属实,我们将坚决予以注销。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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