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霍庄村的村民,霍宇佳,一直在外打工,租房,在村上没有房产,六七年前就申请批地基盖房,可村里说没有,可我现在孩子大了,我也老了,回家总要有个住所吧,所以我想我和儿子还有一亩多自留地,我能在那盖房吗?可能条件会艰苦一些,但也要和孩子有个栖身的地方吧?所以求助有关部门领导给我有个说法,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了解,按照市区有关部门要求,西堤头镇自2005年起已经停止向村民发放宅基地,另您想在自留地上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是绝对禁止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西堤头镇政府
2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