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领导:
我是研究生学历,河东区户口,已购房,在津工作已经6年,刚结婚登记不久,对象是外地农业户口,自考本科学历,在津也已工作5年。在网上查看到有人才引进落户的政策,不知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条件,能否将对象的户口迁移到本市?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