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您好!我岳父是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一名退休职工,目前养老和医疗保险都在天津,最近想在天津市购买商品自住房一套,去津南房管局咨询说需要提供超过一年的个人所得税或者社险缴费证明,可是因为岳父已于2000年退休没有完税证明,另外社保中心只给在职职工出具缴纳社险证明而无法给退休职工出具证明,而津南房管局只认可在职职工缴纳社险证明,岳父三个孩子都在天津工作,老人却无法在天津买房居住,请领导帮忙解决为盼!
李永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