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情况如下:27岁,未婚,税后年收入5万,去年落户河东区集体户口,户口放在人才市场,户口不满一年。目前在北京工作,社保在北京这边上的,我想以我个人的名义申请限价房,并且想以后长期在天津居住,请问
①是否符合申请规定?
②申请限价房,申请人是否必须满足在天津工作?并且要连续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③北京公司开据的收入是否有效?社保证明是否有效?
本人非常急切的期盼答复!
谢谢百忙中能抽时间答复的领导,辛苦了,谢谢!
何理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