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听到市政府103次常务会议出台的放宽高职毕业生落户条件,但是这个政策目前只针对在校或刚毕业的高职学生,对在津上学、工作生活多年的人是否能放宽一些?建议考虑一下我们这些“老人”,简单说下我的情况:
我是06年毕业的大专生,毕业后一直在天津工作,从事的也是专业相关的工作,但因为当时不允许大专学历落户天津,所以户口迁到老家;现在虽然已经买房,也在天津娶妻生子,但还不是天津市户口,感觉像在外漂泊,尤其是年年办暂住证,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工作等受到很多限制,有时候想想让人很寒心。。
希望天津市领导能考虑一下我们这些人感受,能出台更灵活政策,让天津市变得更加开放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