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1月入住于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的时候 因为是最后一天受理公租房 所以当时受理人员说,公租房房补与公租房不可同时申请,只允许分先后顺序逐一申请(但是当时并没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说明公租房入住以后,无法申请房补),因此先申请了公租房,但是入住以后,曾经多次到当地居委会,以及区市房管局询问房补问题一事,一直是以网络问题的理由,说房补无法受理。却又无法说出何时可以受理。办理公租房的,本身都是一些弱势家庭,一个月几百元的房补也许对很多家庭来说微不足道,但是对于弱势家庭来说,这份微薄的补贴非常的重要,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一个有意义的答复,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万分感谢!
李子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3月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