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正式工人,每回来的工资固定。可是每回来的奖金都是一个固定大数,要我们按出勤天数计算.为了不被少分钱,造成我们都不敢歇假,有时甚至带病上班,有的员工一年也歇不了十天假期。员工向厂里反映,也得不到回应。他们用这种方式控制不让歇假,还没有加班费。是否合法,要是不合法要向哪个部门投诉。望领导给予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以劳动法为依据,向属地劳动局反映问题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解决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