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本人母亲符合“五七工”参保条件,但由于身体原因,在各个子女家轮住,在过年串门期间,才从亲朋处得知母亲的情况可以参保。经咨询得知,参缴期间已过。本人母亲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多年来没有经济来源,儿女经济条件也均不富裕,经济压力大。本人此次向贵局反映,希望按正常手续补缴保险,以“五七工”身份参保,且周围也有邻居符合该条件但尚未办理,希望政府能延长办理期限。
希望您协调相关部门,让母亲及像母亲一样没有经济来源但曾经为天津、为社会做过贡献的老人,能像正常退休职工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正常的生活提供固定的生活来源,实现老有所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