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咨询一下:我是外地户籍,本科学历,具有中级职称,41岁,在南开区工作(妻子在外地工作),合同期5年。在和平区贷款买了房子。孩子13岁上初中.
请问,上述条件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能否落户并将孩子户口随迁,该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