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街道办事处、武清城投公司、富民里居委会:
我们是富民里的部分业主代表。
您三部门筹备成立富民里业主大会均派员参加了筹备组。由于在选举富民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过程中,筹备组严重违反《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以下简称活动规则)的规定,我们于2012年11月11日、11月23日先后向富民里居委会和杨村街道办事处送交书面材料,要求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但至今该两部门对此置之不理。为此,我们用公开信的形式将违法选举的情况陈述如下:
一、《活动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在业主自荐或推荐的基础上由筹备组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研究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筹备组应当在业主自荐或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而筹备组不履行业主自荐或推荐的法定程序,擅自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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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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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政府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