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西青区张家窝镇东琉城村村民,于2003年考入辽宁省一所大学,2007年毕业,毕业之前我一直是本村农业户口。毕业后回津找工作,当时考虑到就业问题,2008年办理了就地农转非。最近这几年天津进行了小城镇建设,我们村也拆迁了。我的问题是:像我这种情况,到底适用哪些补偿政策标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3月4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