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本人居住的西青区中北镇曹庄新苑16号楼2门804群租情况非常严重,一套80多平2室1厅的房子住进约30人且不断有新成员加入,每晚喧哗闹腾至下半夜,严重扰民,恳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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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3月4日
您好!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