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教委领导:
我曾经是一名本市的大学生村官,于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现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
我参加了2013年研究生考试,报考了我市某高校MPA专业(该高校非部属院校)。按照我市历年招录大学生村官时的政策,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考取本市高校研究生,初试加10分;去年,中组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规定聘任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社科类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因此,我有条件享受初试总分15分加分。今日我就此事咨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被告知需等待中组部拟定加分名单,送发教育部,由教育部转发该单位,再根据名单进行加分。
作为基层党员,我无法沟通到中组部,对中组部是否掌握全部参加考研的大学生村官名单,特别是我这种已经不在大学生村官队伍人员没有把握。如果因此导致加分名单中没有我,对于渴望继续深造的我来说,将非常遗憾,因此向市教委领导求助,希望能够得到加分的政策优惠,给我一个圆读研梦的机会。附件中将我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影像上传给领导,以便证明。
另外,我在今天和研究生招生考试院就此问题沟通时,该单位老师积极帮我咨询相关部门,主动回电解答,令我十分感激。我向教委求助,并无投诉招生考试院之意,望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此致
敬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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